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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书虫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本主题由 月下抚琴 于 2007-6-8 10:27 移动
对的,向日出兄学习读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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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吴礼明 于 2006-10-14 21:30 发表
我曾经在作文课上发了一组文章,有前届学生的习作、考场作文,还有一两位作家的文章,以及网上的一篇文章《疯娘》,请学生谈谈对这些文章的理解和看法。从反映的情况看,课堂上学生比较集中于《疯娘》,两个班都是一样。我那时的学生意见集中如下,恕不展开了:

    1、这个故事或小说是真实的吗?
    2、小说中可见很明显的女性伤害和她的弱者地位。
    3、有两条线,“疯娘”和“我”相互辉映。
    4、为什么人疯了之后我们才感到了她的真性的善良?(好像有点《狂人日记》的味道)
http://bbs.eduol.cn/dispbbs.asp?BoardID=15&ID=152557
今天重看老贴,才发现吴兄的这个回复.抱歉.呵呵.不过要说的第一点是,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有出处.第四点,我们生活中有一句俗话可以印证"活着不孝,死了乱叫".呵呵.虽然内容和形式上和第四点不太一样...但是有某种联系.即,只有消逝后才能发现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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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疯娘》的一些现实信息

附一:
          我和我的《疯娘》
         ——摘自《北京晨报》
           ●王恒绩


  感谢晨报,刊发了我写的散文《娘,我的疯子娘》,感谢晨报读者,给了我那么多的关注和感情。这几天,我不停地在网上搜索《疯娘》,发现每天都会新增数百家网站转载,而且点击率惊人,留言者个个充满感情,让我百感交集。作为首都市民喜爱的一张报纸,我真的没想到,我的作品能跻身贵报一角。目前,全国已有数千家网站和一些报纸杂志进行转载,让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谢谢《北京晨报》,真的!
  ◆关于我
  我是个农村进城打工青年,父母都是残疾人,我至今还是初中文凭。我出生在大别山区湖北红安县,这是中国第一将军县。1985年,15岁的我因家贫失学到武汉做建筑小工、守书摊,卖煤,后来成了一名厨师。我边打工,边自学写作,发表了大量散文、小说、纪实文学等作品。1995年12月31日,在著名作家池莉的介绍下,我加入了武汉市作家协会,成为武汉首位打工作家。1998年,我被武汉某杂志挑去做了记者编辑,从此放下炒勺,告别灶台,坐进了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于是我写作更勤。1999年,我被评上了武汉市首届十大杰出务工青年,并获赠武汉户口。
  ◆关于《疯娘》
  创作《疯娘》的初始灵感,起源于我的舅妈。舅舅是个弱智,因家穷,又丑又笨,一直娶不上媳妇。舅妈不知是从哪里来的,既哑又疯,流落到舅舅的村子时,姥姥就让她成了我的舅妈。但她饭量太大,疯劲上来后,将白花花的大米饭往马桶里倒,常遭姥姥责骂,有一次,舅妈被姥姥打急了,拿着一把刀子将姥姥砍了个半死。后来,舅妈生了儿子,却因晚上睡觉时翻身压死了儿子,被姥姥一家人逐出了门。从此,村对面的山坡上,常见一个疯女人坐在坟包上,嗷嗷地哭着她的儿子。她到处流浪,先后做过好几个光棍的媳妇,每次总是一生下儿子就被人家赶走了,每次被撵走,她总是跪在人家门口哭,不愿走。随后的几年,舅妈想看她后来生下的儿子,但那些人家就是不让她靠近,终于有一次在摘野桃充饥时摔死,后被乡亲们草葬了。
  后来我的弱智舅舅也死了,去年清明,我去给舅舅烧香,有人指给我看,说不远处有一座坟包就是我曾经的舅妈。我跑过去,摸着小小的坟头,想着舅妈的模样,我泪如雨下。舅妈散落在各村的几个儿子如今也是20多岁的小伙子,其中不乏成材之人,却都对曾经生育自己的母亲不闻不问。那一刻,我心头涌进了一种强烈的创作冲动,我说,我一定要写一篇文章,纪念我的舅妈。
  写这篇文章时,大半细节都是真的,我边写边哭,写完后我就有一种预感,这肯定是一篇好文章。目前我准备将其改写一部长篇小说,上海等几家公司正与我联系,拟买断此文版权。


附二、
          我的舅妈、我的疯娘
          ——摘自《长江日报》

  一篇题为《疯娘》的散文,将被改编成电影。日前,河南一家影视公司与该文作者签订协议,买断了该文的电影版权(见2004年4月20日本报娱乐新闻版)。5000多字的《疯娘》有何魔力,让那么多人热读?令人感动不已的疯娘是否真有其人?前天,编辑辗转找到该文作者,解开了“疯娘”之谜。

  我的舅妈,我的《疯娘》

  一篇弘扬母爱和人性的《疯娘》,能够引起海内外这么多人的关注,这是我没想到的,而它又被全国十多家影视公司同时看中,更是我不敢想象的,可它真实地发生了。
  3月11日的千龙网和12日的深圳新闻网如此推介《疯娘》:这是一篇近期在众多中文论坛中被转载的帖子,而且每一次的转贴,都赢得惊人的点击率。每一个回复的内容都与“哭”字有关。在中青论坛,这个帖子已被作为“每日精彩”而置顶数日,有跟帖者称:还记得曾经的爱吗?还有过真正的感动吗?如果忘了的话,看看这个帖子,然后,哭吧。
  不过,也有不少读者以不同的方式问到同一个问题:“太感人了,可,这是真的吗?”

  外婆作主 舅妈“娶”进门
  其实,疯娘的原形就是我舅妈。
  对舅妈的印象仅仅残留在我12岁以前,因为舅妈已死了20多年,就像天空中一丝灰尘悄无声息,来去轻轻。
  我和我外婆的家都在红安县永河镇。小时,我最喜欢到外婆家去,因为外婆很疼我,外公又是炸油条的。在那里,我既能得到呵护疼爱,又能一解嘴馋,还能偷外公的钱去买连环画,因此我去得特勤。每次见到我,外婆就会笑着说:“讨债的人又来了。”
  更多的时候,外婆是笑不出来的,因为外公外婆惟一的儿子——我的舅舅是个弱智,长得特难看,30多岁了还未能讨上媳妇,这一直是老两口的巨大心病。没想到有一天,一个疯里魔气的20多岁女子流落到外婆的村里,毫无顾忌地当众小便,引得一帮无聊而愚昧的男人在旁嬉笑着围观。村里的女人急了,对疯女又打又骂,试图将她赶走,就在这时,外婆冲进围观的人群中,拦住了那些情绪激动的妇女们。外婆围着疯女转了几圈,仔细看了看她的胸部和臀部,然后点点头,自信地说:“这疯子,能生孩子。”接着对村民们说:“大家不要再欺负她,从今后,她就是我儿媳妇了。”
  就这样,舅舅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而我也有舅妈了。
  舅妈是半哑,说话不能成句,只能简单地说一两个字,还得是她情绪稳定的时候才行。婚后第一年,舅妈一直没见怀孕,外婆急了,在那个温饱都没解决的年代,老人觉得白养舅妈可就划不来了。于是,外婆隔三岔五就请几个已婚妇女到舅舅的洞房“帮忙”,好歹第二年,舅妈终于怀上了。

  生我表弟的时候,舅妈疼得死去活来,“嗷嗷”乱叫。奶奶在房里点了三炷香,念了半天祷告。然后,两个接生婆一左一右夹住舅妈,强行让她双手扒在木梯的梯档上,双腿下蹲,舅妈胯下还放着一个木制大脚盆,里面放着好几刀草纸和软布。接生婆不管舅妈能不能领会她们的意思,一个劲地叮嘱道:“用劲,再用劲。用劲呀,疯婆娘……”
  这场生产耗时7个多小时,舅妈就那么扒在梯档上“挂”了7小时。当她胯下终于传来表弟响亮的啼哭声时,两个老天八地的接生婆累得瘫在地上动弹不得,外婆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笑眯眯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她亲自为孙子剪断了脐带,而被接生婆管制了7小时的舅妈也因获得了解放而大哭起来。
  外婆用一瓦罐母鸡汤犒劳了舅妈。那天,舅妈少有地、安安静静地偎坐在床上,被子上面搁着个小盆,奶奶端着海大一碗鸡汤给舅妈说:“好好拿着,别泼了。骨头渣吐在这个盆子里,听见没有?要不听话,我就打你。”外婆半恐吓半认真地说。舅妈接过鸡汤,夹起一只鸡腿,啃得满嘴流油。舅妈还真听话,将鸡骨头规规矩矩地吐在盆子里。那一大碗汤她吃得精光。
  母亲后来对我说,这是舅妈惟一一次享受的高级待遇。

  压死亲子 “疯娘”被赶出家门
  有次,我照例去吃油条,却没想到油条已卖完了,见我非常失落的样子,外婆不忍心,命令舅妈:“三爹家刚才买了8根油条,肯定没吃完,你赶紧去讨几根回来给绩伢吃。”舅妈不敢有丝毫违抗,不一会,她拿着3根油条回来了,外婆接过来塞给我:“快吃,还有点温热。”
  我大口大口地吃着,却见舅妈站在我面前,眼巴巴地看着我,上下牙床随着我的嘴巴的一启一合,舌头也跟着出出进进,样子十分滑稽。那时,外婆家都没把舅妈当人,她有口饭吃就不错了,不可能有油条吃,加上她平时“不听话”常遭外婆打骂,我心想,大人都不把她放在眼里,我一个小孩更不会理她。于是,舅妈还在死盯着我手中的油条时,我厌恶地白了她一眼,转身走开了。
  在外婆的多次培训后,舅妈有一天单独出去打猪草,可谁知她却把人家的稻谷当草割回来。当人家找上门来“讨说法”时,外婆将舅妈又是一顿好打。所以,《疯娘》中这个细节写的就是我。当时,我鄙夷地对舅妈说:“草和稻谷都分不清,你真是个猪。”这话其实是我当年边吃油条边说的。外婆为此要打我,舅妈猛地拦在外婆和我中间,指着自己的头说:“打我,打我……”也就是从此之后,我对舅妈的态度发生了一些改变。
  一天夜里,舅妈睡着后因翻身而压在孩子身上,导致孩子窒息身亡。外婆半夜起来看孙子是否盖好了被子时,才发现可爱的胖孙子已永远离她而去了。顿时,外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号哭声,舅妈也被吵醒了,眼前的情景显然吓坏了她,她爬起来跪在外婆面前,头不停地往地上撞。那时,外婆已悲伤得没有一丝力气打人了。
  母亲闻讯后带着我赶去时,舅妈像一只惶惶偷生的老鼠,惊恐地看着每一张愤怒的面孔。中午,外婆将孙子冰冷的身体向山后抱去,舅妈像射箭一般冲过来,要最后抱抱儿子。外婆摆脱不得,就对身旁傻站着的舅舅发令:“恩恩,打你屋里的婆娘。”舅舅人虽弱智,打人一点都不弱,三拳两脚就把舅妈打得昏死过去,还是我母亲喝斥了他。
孙子没了,外婆眼前一刻也见不得舅妈。那天,她拿着一把菜刀,对舅妈说:“疯婆娘,你从今后永远不能进这个家门,不然,我砍死你。”外婆说完,一刀狠狠地砍在大门上。

  清明扫墓 我想起可怜的舅妈
  舅妈就这样走了。可她并没走远,总在山后的儿子坟前哀号,后来,村里的一个光棍收留了她,目的也想生个儿子。舅妈真的就生了,因有前车之鉴,她别想抱孩子半秒钟,更别想喂奶,哪怕奶水胀得疼也不行。因为村里人说,舅妈的奶水里也有“神经病”。
  舅妈的悲惨命运就是,先后做过4个男人的老婆,每次一生下儿子就被人赶走。好多次,她想走进那些她曾经的家,看看儿子,却被人家拿着锄头虎视眈眈地守在门口,不让她进。舅妈常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看着一帮小孩在她眼前跑来跑去,她总是努力地睁大眼,从众多的孩子中寻找她儿子,往往一眼就能认出来,还能吃力地喊几声。而她的儿子不但不理她,还在大人的教唆下,往她身上扔土坷垃,她一点都不恼,还是满脸疼爱的笑。如果儿子遭到其他孩子的欺负,舅妈马上瞪圆了双眼,横眉怒目地向“肇事者”冲过去,吓得那些调皮蛋撒腿飞跑。母爱真是伟大,即使神智不清,母爱还是清醒的。我在写《疯娘》时,这些场景都历历在目。
  轮到吃饭时,孩子们都回家了,舅妈往往嗷嗷地哭着,那声音听起来很像“饿啊饿啊”。大约是在1981年前后,舅妈在山上摘野桃子充饥时,失足滚下悬崖摔死了,村里人就把她埋了,没有棺木,没有寿衣,也没洗个澡,脸上只盖了一张纸,就这么永远走了。没几年,我的弱智舅舅也死了。
  去年清明,我回红安给舅舅扫墓,母亲说:“绩伢,你还记得舅妈不?”我说记得,她指着几十米外的一个极小的坟包说:“舅妈就埋在那里。”我一怔跑过去,左右一看,舅舅的坟包高大,舅妈的坟包低矮,对比强烈。我情不自禁地跪在舅妈坟前,想着20多前年,她站在我面前津津有味地看我吃油条,想起我骂她的那句话,一时泪如雨下。我说:“舅妈,对不起,外甥当年太小,不懂事,您别记恨我。”我哭得很厉害,母亲说:“算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那一刻,我甚至恨起我的外婆、舅舅,当年他们对舅妈太刻薄了。

  我最不可能原谅的是,舅妈分散在几个村子的亲生儿子现在也都是20多岁的男子汉,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来为亲娘的坟包加上一锹土,送上几块“钱”?
  当时我就涌起了一股强烈的创作冲动,我一定要写篇文章,纪念可怜的舅妈。题目就叫《疯娘》。

  母爱齐天 《疯娘》打动天下人
  回到武汉后,我因忙着赶写5万多字的中篇纪实《伟大的母亲》,《疯娘》一直搁到去年国庆节过后才动笔。写的时候,我满脑子充盈的都是舅妈茫然无助的神态,因此泉思如涌,只花了4个多小时就写完了,我给它取名《疯娘》。写完后,我又觉得美中不足。因为舅妈现有3个儿子,但他们没一个考上大学,这似乎对舅妈的悲惨命运没有好的衬托。我便给它加了个“光明的尾巴”,虚构了一个考上大学的儿子,让舅妈死得值。写哪所大学呢?我想起了湖北大学,因为我家就住该校对面,儿子也在湖大附小读书。我对这所依傍沙湖的美丽大学非常有好感,于是就让文中的“我”考上了湖大。可为什么将“我家”定在恩施呢,因为去年央视“东方时空”编导在寻找“百姓故事”时,看中了我采写的那篇5万多字的纪实中篇,文中的主人公就在恩施,我和央视摄制组一起去过,我对那里雄峻的大山和清苦的村民太有印象了,就把“我家”安在那儿了。
  《疯娘》定稿后,刚好6000字(发表时删了600字),我寄到了河南《人生与伴侣》杂志,终审那天,责任编辑刘雅琴兴奋地打来电话:“王恒绩,你写得太棒了,老总指示发头条,还评上了A稿!”
  这应该是我意料之中的。该刊去年第12期以《大爱无言,疯娘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发表后,有人马上将它贴到了网上,题目就叫《疯娘》,但没有署我的名字(网络文章大多不署名),没想到此文在网络上疯传,最高峰时达到1.5万多家网站转载,其中包括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中文网站,大量网友用了“泪如雨下,母爱齐天。女人虽弱,为母则强”等词语,另有40多家报刊转载。今年3月11日,北京晨报从网上下载《疯娘》后,改名叫《娘,我的疯子娘》用一整版的篇幅刊发了,光明日报《文摘报》第二天就转载了。许多读者阅读此文后,按图索骥地向湖北大学和恩施州民政局打听作者是谁(该文给湖北大学和恩施州有关部门带来了一些惊扰,在此表示歉意)。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疯娘》在广获读者好评的同时,也引起了众多影视机构的关注,按制片方的说法,这篇5000多字的文字里,给人印象最深的其实是人性之美。

  作者简介
  王恒绩,35岁,红安人,初中文化。15岁起到武汉打工,后边打工边自学写作,1995年12月31日加入了武汉市作协,成为武汉首位打工作家。1997年,获得武汉市第六届优秀职工自学成才奖。现为《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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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朋友们,圣诞快乐.思念你们哦.快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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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怀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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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桃花红 于 2007-1-15 22:44 发表
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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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表示支持啊.
语文教师真的要作书虫啊!否则我们的专业如何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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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桃花红 于 2007-1-15 23:14 发表
对你表示支持啊.
语文教师真的要作书虫啊!否则我们的专业如何提升?
搞搞理论不就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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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老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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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深记得我上大学时的一句床头自勉联:将书问志;借笔观心。
现在想起来,这些都没有落实。想读书却总忙于俗世之务,力不从心哟!
人生信条:

爱我所爱,青春常在!
我是一艘淘金船,我喜爱这一片沙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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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苏永奎 于 2007-11-21 08:26 发表
我也深记得我上大学时的一句床头自勉联:将书问志;借笔观心。
现在想起来,这些都没有落实。想读书却总忙于俗世之务,力不从心哟!
苏兄,不必过于自责,凡尘总是无奈的,人人皆如此。有这颗心就已然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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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老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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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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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苏永奎 于 2007-11-21 08:26 发表
我也深记得我上大学时的一句床头自勉联:将书问志;借笔观心。
现在想起来,这些都没有落实。想读书却总忙于俗世之务,力不从心哟!
以前想藏书万卷,但舍不得买一本,后来有了电子书,也只看武侠,看了下属性,“藏书”那个文件夹,有超过20000个文件了,实际上一本也没看过。时代进步,总算免了素蟫灰丝时蒙卷轴的尴尬。
溜达溜达 溜达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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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在进步,看书的时代没有进步。
我的博客:
http://blog.stnn.cc/chuyu/Efp_Blog.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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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读不丈夫。有时间还是要多读点,不然做丈夫就不称职了。
人生信条:

爱我所爱,青春常在!
我是一艘淘金船,我喜爱这一片沙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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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苏永奎 于 2007-11-22 08:20 发表
无读不丈夫。有时间还是要多读点,不然做丈夫就不称职了。
苏兄做丈夫的标准与一般人不同。有趣。
我的博客:
http://blog.stnn.cc/chuyu/Efp_Blog.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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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兼爱 于 2007-11-21 23:46 发表

以前想藏书万卷,但舍不得买一本,后来有了电子书,也只看武侠,看了下属性,“藏书”那个文件夹,有超过20000个文件了,实际上一本也没看过。时代进步,总算免了素蟫灰丝时蒙卷轴的尴尬。
这没有办法,信息爆炸的今天让我们对书籍突然发呆,不知所措。况且我们也不足够努力于人性。

[ 本帖最后由 羊羊羊羊 于 2007-11-22 1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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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苏永奎 于 2007-11-22 08:20 发表
无读不丈夫。有时间还是要多读点,不然做丈夫就不称职了。
呵呵,这说法倒是奇特,尊夫人估计也是个读书人。所以苏兄的大丈夫一定要更好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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