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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是相通的

我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是相通的

我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是相通的
其实,我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是相通的。可是怪了,都说“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知为什么,干点不通,竟至于说出“告别‘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这样的话!
通在哪里?
《教学的原理、模式和活动》一书P55写到:“在既反对‘教师中心’,又不提倡‘儿童中心’的今天,分析教学过程中师生相互关系时,必然涉及到师生各自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并进而上升至主客体关系的把握。”P65“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确认:学生是在教师的教导下的认识、实践和发展的主体”,“这种新的研究成果,引起了教学重心由教向学的转移”。
用主客体关系观点把握教师和学生的关系,用主客体关系观点看教师和学生的关系,这么做的本意是什么呢?是想把教学重心由教向学转移,克服教师不从学生实际出发,只从自己主观愿望出发的错误。怎么说明呢?用“主体”说明谁重。教师主体就是教师重,学生主体就是学生重。以前是“教师主体(起主导作用)、学生客体”,改成“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师不是主体了,学生是主体了,教师就不重了,学生就重了。
可惜,“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没能说明“教学重心由教向学转移”。谁说的,主体就比客体重呢?谁说的,主导就比主体轻呢?在实践活动中,在认识论里,主体与客体对应,主导在哪儿呢?教师是主体,学生是教师教的客体,学生是主体,什么是学生学的客体呢?教师是学生的客体吗?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教的客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教师却不是学生学的客体。那倒不是由于客体比主体轻,而是因为,教师就不是学生学的客体。不要说中小学的学生不学老师,就是师范院校的学生,毕业之后当老师,在师范学校学习的时候,他们也不学习他们的老师,他们学的是学科知识、教育理论。学生不学老师,老师不是学生学习的客体。“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没能说明学重于教的事实,没能说明论者心中所想,因此,“此次《语文课程标准》避开了通常所谓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提法”。(《成也师 败也师》华中师范大学 杨再隋 《中国教育报》2003年9月11日第8版)
其实,我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是相通的。我就是认为学重于教,确切说,学生第一、教师第二,没有学就没有教,学生是根、是本,教是梢,教是学派生的,教要符合学。
哪里不通?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用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解释师生关系的重心在学上,我用教师主体、学生客体说明重心在学上。学生是教师的客体,这是客观事实,是客观存在,看到学生是客体,这不错,这符合实际,不用非得把学生说成主体。主体是能动的,不是主导的。只有认为主体主导、客体被动,客体任由主体摆布,主体不从客体出发,而要客体从主体出发,那才是错了呢。我不止一次地罗嗦过了,农民和庄稼,医生和患者,商人和顾客,演员和观众,都是主体和客体关系。主体和客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没有客体就没有主体,客体第一、主体第二,主体能动,客体决定、起主导作用,主体从客体的实际出发,而不能从主体的主观愿望出发,不管这种主观愿望多么美好(我是为了你呀,为你考上好大学,找着好工作,挣大钱、娶美女,过幸福生活。)。
                         200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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