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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竖都是你的错”,但,我无愧于心(下1)

本主题由 行知 于 2007-3-23 13:49 加入精华

“横竖都是你的错”,但,我无愧于心(下1)

而作为一名高中生来讲,从进入高一就知道自己要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要按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约束自己的行为。守纪、乐学是一名中学生之所以成为一名学生的认知前提。身体健康,能进行与她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各种活动,她不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了啊。从法理的角度考虑,父母是法定监护人,而父母把孩子送到全日制寄宿学校,就无法对孩子实施监护,一部分监护权实际上转移到学校,学校对学生的这一部分监护责任不容置疑的。因此,对学生实施正常的管理和约束也是学校和老师的职责和权利所在。但在学生有意甚至恶意欺瞒学校的情况下,在学校无法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对于学生正常的请假行为,学校也履行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责任呢?在学生未按时返校销假行为发生时作为班主任积极设法与家长联系并发动学生寻觅她的讯息是不是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呢?毕竟,一名学生告假而让远在石家庄的家长往返数百里来接不是个情理的选择啊。并且,在一接手这个班时,我就给学生宣读了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在该规定第九章《纪律与处分》中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员),给于开除学籍的处分:…… 7.一学期旷课超过72学时或在学期间超过72学时或在学期间累计超过108学时(旷课一天,按6学时或当天实有课时计)者。这名学生明知故犯你有什么办法?!(9)

    按照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由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也做出这样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第四十六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等等。就本件事情来说,起码我做到了以下几点:一、对违纪可能导致的后果的告知与教育义务;二、对学生没按时返校的事实的家庭联系义务(每次学生告假或过大礼拜后未及时返校的我都要跟家长打电话问明情况),但由于该生有意隐瞒真实联系信息未果;三、与家长联系上后对该生在校情况的陈述介绍义务;四、自始至终对该生的关心照顾义务。我不是家长,但作为班主任来讲,时时小心翼翼,处处细心入微,尽着自己能够尽的一切义务。遇到这样的学生和家长,无可奈何。(10)

    我等着下文。

    第五天下午,手机响起来。是我的一位本家曾当过乡中心中学校长的叔叔打来的。原来那名女生的舅舅是我这位叔叔的学生,他托我的叔叔来过问一下这件事。在25分钟的时间内,我给叔叔和他的学生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两次。我受误解或冷言冷语都无所谓,关键是要把事情谈明白。还好,她的舅舅并未从他的姐姐(妹妹?)和外甥女那里偏听偏信,“我了解她们,惯的孩子都不成个样子。不先看看自己做的对不对,先泼一盆冷水给人家,没有认错的态度以后怎么改?我晚上回去说说她们,表现好的话还希望给个机会,毕竟她还小,不懂事。”话在情在理,我也表个态:能那样的话我尽力而为。(11)

    第六天上午,他舅舅的电话我没有等来,却等来了一位同校同事。是一位师范体育班毕业的留校生。“我的一位同学托我找你看看那个10多天旷课的女生的事。我得先了解了解具体情况,看该不该张这个嘴。”我又一次重复了经过。“不提了,换成谁也不敢给她打包票。胆子太大。同学相托,不得不来问问。”下午,他陪他的同学再次进了我的办公室。是我认识的一名毕业生,是这名女生母亲所在小学的副校长。听了我的介绍后,见我有些激动,赶紧安慰我:老师消消气,碍于情面,我们也不好不来。既然由年级部处理解决,那您先忙着,我们到那边看看去。结果不得而知。

    她哥哥,我老乡,她母亲,我叔叔,她舅舅,我同事,她母亲的领导,一人一遍的解释,我都快成祥林嫂了。明天还有谁会来?差不多了吧!(12)

没有。

   第七天上午,9点多。在办公室外过道里,我发现有人在敲隔壁校长的门。校长外出了,我问他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原来是一位亲戚,说是一点闲事。让进我的屋来,交谈间知道还是那件事,老乡托老乡的关系。我真觉得好笑:为什么我请家长来一趟她不来,却东拉西扯的惊动这么多人。你是做老师的,还不懂得做老师的心思?不管孩子犯了什么错误,毕竟她是个孩子,需要有人帮一把,需要有人喝一声,让她从迷茫和彷徨中猛醒过来,明白自己作为学生、作为子女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会更好。作为家长,你不是积极查找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去使孩子认清后果和危害,却倒打一耙,给帮助自己的人一棒槌。然后通过各种人情渠道实现自己的目的,然后以给老师个难看为荣,这是什么心胸?这会给儿女什么影响?我讲了第八遍经过。“原来是这样啊,那边也没说清楚,只说因为点小事儿得罪了老师。唉,这会儿的孩子真难管!我认识的一家,上初中的小姑娘因为上网私自跑到临县会网友去了,同居了半个月,被父母追了回来。要是这样的话,我也不说什么了,给亲戚找麻烦不说,以后会不会有新问题也难保。既然上级有这方面的规定,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我也不做拆台的事。”

    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那位学生家长理亏心也亏呢。

    下午,3点左右。我正伏案工作,听到过道内又有敲门声。同办公室的老师出去看了一下。“你们校长在不在?”一位妇女的声音。“开会还没回来,有事吗?”“不在算了”。下楼的声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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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是“现在的孩子真难管”的问题。有的人说,因为是“独生子女”,所以家长都宠着惯着。从本文的学生案例来看,可以证明“独生子女”一说完全是谬误。其实,真正的家庭教育上升到实质的“管”的程度的,并不多。孩子天生是善于模仿。
比如说,我的母亲,为人、花钱一向是紧着老人、我爸和我,存下钱来留着给我上学用,而自己几年也不见得买新衣服。现在我上班了,挣了钱,想着的首先是我妈,别人吃的、用的、玩的,我也一定给我妈买。
家长的行为直接决定孩子的行为。本文的家长,首先就有点“两面三刀”,在耳濡目染下,孩子自然也会有样学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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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竖都是你的错”,但,我无愧于心(下2)

声音好熟!莫非是——,我的心里动了一下。

    同事回到屋来,小声告诉我:“可能是你的学生家长。”

    “是不是一脸横肉的样子?”我猜测,说话那样没水平和理智(据说那位女生平常谁要是得罪了她马上就会受到脏兮兮的一顿臭骂),肯定是个凶乎乎的样子。

    “看着也不太像。”

     哦,既然来了,她的子女也难说没告诉她我就在领导隔壁,那她怎么就没想到要来见见我呢?是对我已经绝望了,还是已记恨上我了,还是自知理短无颜谋面了?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我想不出。因为不摸底儿,原本想见一见这位家长的念头就又放了下来。

    第八天。下午,我到年级部去。几位老师和我说起昨天来的那位家长就是一片诧异声:竟然有这样的家长!你跟她讲道理,她偏偏不往理上说,一味的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你垫给她女儿近半个月的工资,没有一句道谢的话也罢,竟然指责说‘借他点钱还提了好几次’,人家就不生活了?做老师就欠上她了?!我苦笑而已。既然当老师,怎不应该急学生所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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