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政府自二00一年克扣本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轻视义务教育的情况详情如下:
1、二00一年南谯区政府克扣该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每人每月50元,一年计600元,南谯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约2000余人,计120000元左右。
2、自二00二年起,区政府克扣每人每月110元整一年累计每人是1320元,全区累计260多万,此项克扣一直延续到二00六年底,累计每人被克扣7200元,全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累计被克扣1400多万元。
3、南谯区政府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第13个月工资,二00四年全体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全部被扣计总数约100多万,二00五各校造工资表时是全额,而到领工资时实际拿到手的只是13个月工资的一半,全区中小学教师累计被克扣约600万元左右。二00六年的第13个月工资至今仍音讯全无,而滁州市的其他县已拿到人手了。
4、二00四年国务院增加职务补贴工资,南谯区的中小学教师又被克扣一半ù讼钍且荒辏┟咳吮豢丝劬?00元左右,累计约100多万。
5、二00四年南谯区政府及教育局发改造危房为名,又从中小学教师头上扣除全年工资总额的2%,全区中小学教师累计被克扣400多万元。
6、南谯区中小学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分文没有(自国家颁布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来至今,而区政府所有人均有住房公积金)。
7、南谯区中小学教师的医疗保险得不到保障。六年来,南谯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职的中小学教师每人被区政府克扣的工资累计近万元,全区中小学教师累计被克扣约2000万元左右。南谯区政府克扣中小学教师的第13个月工资时,都美其名曰是“献爱心”、“捐款”,而每次都是强行克扣。教师本人根本就不知道!
上述中小学教师被克扣款项而区政府及其公务员都是如数拿到了手,所扣的就是农村中小学教师!
以上我们所述情况完全属实,南谯区政府无视宪法和法律,严重伤害该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感情,严重侵犯该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无视《义务教育法》关于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规定,轻视义务教育,南谯区政府这种胆大包天的行为已激起该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的共愤,同时区政府的此举与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完全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