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丹阳教师奋起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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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政府发给每个公务员物价补贴(有人也称改革开放成果奖)5000元,为了混淆视听,他们把给每个教师在年终发的奖金提前到现在发,发了一千元,其实前面所讲的物价补贴教师一分也没有。
就在去年春节前后,丹阳市政府也做了类似欺骗群众的事情,他们把每个教师的年终奖做帐时写为一万二千元,而且真正发到教师手里的只有一千元。
这种行为激起丹阳教师的公愤,他们在12月30日这天,到市政府门请愿,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大家支持丹阳教师的维权行动,就请大家在全国论坛上发!发一帖就是对丹阳教师的一点支持!
强烈要求丹阳市政府依法行政 切实贯彻十 七 大精神 (转载)
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1 、《教师法》第25条规定 :“ 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 ( 工资包含津、补贴、奖金 ) 。
2 、 ( 财教 [2001]28号 ) 文件规定“对省出台的津贴、补贴项目可视当地财力状况量力而行 ,但教师要与当地公务员一视同仁 , 统一政策 ”。
3 、 ( 镇办发 [2005]59号)文件规定:“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省、市出台的地方津贴、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 教师工资收入及福利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 ” 。
4 、镇江市政府王萍副市长2005年11月6日向省督查组汇报工作时说 : “市政府将在编教职工工资和省、市出台的地方津贴、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教师奖金发放与当地公务员同标准、同渠道。”
丹阳市政府对上述法律、政策是如何贯彻执行的昵 ? 请看下面事实。
1 、 1996年至2003年发放社会发展成果奖,对退休的公务员每人每月150元。在职的公务员以节编奖名义发放,每人每月逐年增加到 480元。但教师不管是在职的还是退休的,统统被非法剥夺享受社会 发展成果奖的权利。退休教师经过去年一再极力交涉,才于2006年7月1日对退休教师发放,在职的根本没有发。试问丹阳市教育战线上辉煌的业绩是谁创造的?难道你们就能独吞社会发展成果吗?
2 、自从1993年发放年终奖以来,教师一贯被排斥,直至2006年经过多次争取,才对在职的每人发1000元,退休的每人发800元,而公务员在职的每人发4500元, 退休的每人发 3200 元。在同一政策上, 待遇何其如此悬殊?试问社会公平正义的真理何在?
3 、2003年发放“阳光”工资时 ,有意把适用于大集体事业单位职工的政策套用到教师头上,致使一个中教高级教师的待遇还不如机关里的勤杂工。这是对人权的肆意侵犯,对教师人格的侮辱,闻之,无不义愤填膺。
4 、今年即2007年物价上涨,发放物价补贴时,在职的公务员每人 5000元,退休的每人3300元而教师呢?在职的每人1000元,退休的每人 800元,而这次万人帮万户奔小康,教师、公务员每人一律扣发350元, 帮助贫困户奔小康。市委市府某些领导人经过十 七 大的教育,在依法行政的认识上仍是原地踏步。(我们并不是妒忌公务员,而是执法不公 )
丹阳市政府随意行政 , 执法不公 , 制造社会矛盾 , 严重背离十 七 大精神
十 七 大政治报告指出: “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委市府某些领导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暗箱操作中运行 , 损害教师的利益。 (又指出 : “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依法治国。” 18 世纪启蒙运动代表人物卢梭提出:“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7 大上胡总书记又提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一个进步。可是市委李书记的思想还停留在18世纪 ,并未开化 ,况且教师是教书育人的国家工作人员 , 在法律上还得不到平等待遇 ,遑论百姓。
市委市政府某些领导人 , 你们的上述行政行为已远远越出法律范围 , 严重侵犯我市13500名教师的合法权益。以你们的所作所为 , 对照十 七 大精神 ,是否感到自惭形秽。尤其是执政党的李茂川书记是十 七 大代表 ,理应认真宣传、切实贯彻十 七 大精神 ,排除一切干扰 , 公正执法 ,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可是李书记并未如此 , 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在物价补贴问题上 ,公务员与教师之间都是同一个政策标准 ,为什么不按政策办事 ,人为制造社会矛盾 , 李书记的这项错误举措与十 七 大精神背道而驰。十 七 大的政治报告墨迹未干 ,丹阳市竟然在十 七 大代表的领导下 ,公然侵犯我市教师的合法权益 , 造成一大错案。是可忍 ,孰不可忍 !
高举《教师法》的旗帜 , 维护《教师法》的尊严和权威。
高举《教师法》的旗帜 ,维护《教师法》的尊严 ,是每一个教师神圣不可推卸的义务 ,我们的要求不是补贴的多少问题 , 而是按政策与公务员同标准办事 ,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不容随意侵犯 ,若市委市政府某些领导人拒绝我们的合法要求。就要拿出教师与公务员不应平等享受福利待遇的政策根据 ,我们马上就停止维权行动。否则 ,我们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和我们自身的利益 ,决不中止我们的维权行动 ,这是一个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对政府应尽的责任。不然 ,我们就枉为人师 ,因此 ,我们的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 ,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江苏省丹阳市茅山老区退休教师
联系人 : 李营生
凡是教师的,就签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