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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校本培训难以处理好的几对矛盾

农村中小学校本培训难以处理好的几对矛盾

校本培训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以其自身所具有的优势,越来越被广大教师认可并付诸行动。校本培训的实施,对于中小学校有较高要求:学校要设有专门负责培训的机构,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建立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并且要有一批骨干教师指导和一定的设备、经费支持。对照这些要求,农村中小学实施校本培训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是不争的事实。

    如何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使校本培训工作真正能为推进农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促进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我们每一个教师教育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笔者以为农村中小学校本培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对矛盾上:

    一、学校的需求与教师个人发展之间的矛盾

    提高教育教学质效,是每个学校的主旋律。对于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效,不同的学校有不尽相同的认识和做法,大体来说,主要有三种做法:一是在教师培训上下工夫,提高教师队伍整体能力;二是加强对教师的管理,用规章制度约束教师,从而促出效益;三是强化对教师和学生的看管,通过加大教师的工作量,让学生做大量的机械重复的练习来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达到“一白盖三丑”的目的。在农村中小学,子女考上重点中学,进而考入名牌大学,是大多数学生家长的愿望。家长的愿望无可厚非。农村中小学的行政领导对一所学校的评价,往往关注的是学校的升学率。升学率的高低成了评价校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重要标准。家长对学校的压力,领导对学校的关注点,迫使中小学校只能唯学生成绩是追,采用上述的第三种做法。

    学校的所采用的这一做法,与教师的个人发展相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教师与学校的强烈对立。因为在一种被规章制度约束,工作负担过重,竞争压力过大,缺少人文关怀的环境里,教师个人的发展没有充足的时间和有利于成长的环境条件。他们感到的是精神家园的失去,甚至是人身自由的桎梏。当教师与学校形成强烈对立情绪时,校本培训就失去了它的实施可能。

    二、培训规划的规定性与实施计划的针对性之间的矛盾

    校本培训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在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实施的总体方案)上体现了政府的愿望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政策规定性。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各学校要为了本校,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立足本校,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培训计划,计划则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处理好这对矛盾,不是一件易事。因为信息通道的闭塞,大多数时间忙于烦琐的事务等原因,农村中小学的中小学校长多数没有条件,或没有时间用于学习;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因各方面压力大而没有教师愿意当校长,被指定的校长的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低下的严重情况。因而在校本培训实施计划的计划上,简单套印上级的规划方案,计划不立足于学校的发展,没有针对性,就成了比较普遍的现象。校本培训计划失去了针对性,岂谈其有效实施。

    在一定阶段,比如新课程启动,对于教师培训必须依靠“规定”去推动,促成新课程实验的有效推进。因此,培训规划的规定性在一定时期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培训课程对于学员都有着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规定性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问题,不是“规划”自身的问题,而是“供”(规定性)与“求”(针对性)的动态平衡处理问题。

    三、培训指导的统一性与教师需求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

    校本培训需要指导。一般情况下,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师在教育教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上相对于城镇中小学校较低,对于广大的农村中小学来说,校本培训尤其离不开专家的指导。目前,对农村中小学校进行校本培训指导,采用的主要方法,一是集中培训,二是送教下乡。第一种做法存在着统一性强,而个别性不足的问题,指导的实际效果较差;集中培训教师个人需要花费相当多的精力,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不大受到教师们的欢迎。

    教师个体的需求千差万别,他们通过校本培训期望达到的自我培养目标是不可能一致的,他们需要与专家面对面的交流,以获取指导意见。送教下乡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解决这一问题。但由于师资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如人数有限,国家级、省级培训者只是少数人,真正了解农村学校教师需求的培训者更少等问题,对农村教师进行面对面指导的实施范围小。为了使更多的教师接受到指导,组织者常采用把本地本校的教师相对集中起来,请指导者做讲座的做法;有时可能采用参与式培训形式。讲座的内容一般是处于上位的理论问题讲得多;参与式培训时,参与者大多是层次较高的教师,他们所提的问题没有普遍性。做讲座和参与式培训,同样会出现指导的个别性不足,实际效果较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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