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xy_c 于 2008-7-19 22:53 发表 
甲乙做一项工作,甲20天完成,乙30天完成。合作时两人速度都有影响,甲降原来80%,乙降90%,要求工作16天内完成,合作天数尽量少,求怎样安排天数?
理解为甲降到原来80%,乙降到原来90%
显然不合作是是无法在16天完成任务的,要想使合做的天数最少,必须让甲单干的时间最长
如果甲单干16天,他只能完成1/20*16=4/5
而剩下1/5的工作是合干的,而合干的效率是7% 比甲单干的效率1/20仅多1/50
合做最少得:1/5÷1/50=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