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化学反应的方向和吉布斯自由能变
[这个贴子最后由churchill110在 2005/06/12 05:22pm 第 1 次编辑]
4 使用ΔrGm判据的条件
根据热力学原理,使用ΔrGm判据有三个先决条件。
1. 反应体系必须是封闭体系,反应过程中体系与环境之间不得有物质的交换,如不断加入反应物或取走生成物等;
2. ΔrGm只给出了某温度、压力条件下(而且要求始态各物质温度、压力和终态相等)反应的可能性,未必能说明其它温度、压力条件下反应的可能性。
例如:反应2SO2(g) + O2(g) 2SO3(g)在298.15K、标准态下ΔrGm(298.15K) < 0,反应自发向右进行;
而在723K和p(SO3) = 1.0×108Pa、p(SO2) = p(O2) = 1.0×104Pa的非标准态下,ΔrGm(723K) > 0, 反应不能自发向右进行。
3. 反应体系必须不作非体积功(或者不受外界如“场”的影响),反之,判据将不适用。例如:
2NaCl(s) —→ 2Na(s) + Cl2(g), ΔrGm > 0
按热力学原理此反应是不能自发进行的,但如果采用电解的方法(环境对体系作电功),则可以强制其向右进行。
最后,必须提到ΔrGm< 0的某些反应,例如:
H2(g) + 1/2O2(g) —→ H2O(l)
在298.15K、标准态下的ΔrGm (298.15K) = -237.129 kJ·mol-1 < 0 按理说应该能自发向右进行,但因反应速率极小而实际上可以认为不发生,若有催化剂或点火引发则可剧烈反应甚至还会发生爆炸。